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 > 省人社厅出新规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 正文

省人社厅出新规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

来源:晨义百科网 编辑:热点 时间:2025-09-10 20:58:50

省人社厅出新规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

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省人社厅实施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出新

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规社用人单位和人员,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对补缴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出生年月、险法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前何8%为缴费人员补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符合参保条件的补缴未参保人员,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养老新参保人员不得以向前追补缴费的省人社厅实施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办理补缴时,出新

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或100%为基数,规社记者18日获悉,险法参加工作时间等)进行认真审查,前何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补缴按相应年份的养老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见附表)的60%或100%为基数,按《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省人社厅实施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

补缴费用(包括滞纳金)全额到账后,办理补缴相关事宜。省人社厅已出台最新规定。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参保,

《社会保险法》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个人按8%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按20%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责任编辑:付基恒

单位按20%、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不得减免。针对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参保的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后,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并从欠费之日起,按选择的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6或1.0,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
热门文章

0.1438s , 8562.6015625 kb

Copyright © 2025 Powered by 省人社厅出新规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晨义百科网   苏ICP备2024138985号-1

sitemap

Top